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4-1941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4-06-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绿色银行评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标准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落实亭湖区创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重点工作任务,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城市亭湖区绿色银行评定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30日,亭湖区成功获批江苏省“首批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为稳步推进试点任务,促进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建设,亭湖区制定2024年十大重点任务,第一项重点任务即打造绿色金融机构。亭湖银行集聚优势明显,打造绿色银行既能发挥地方优势,也能为进一步作好五篇金融大文章提供基础支撑。绿色银行评定办法将鼓励银行增加对绿色产业和企业的贷款和投资,通过提供贷款优惠等激励措施促进企业绿色转型,进而提升区域新质生产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特点

(一)普适性指标与特色指标相结合

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并借鉴央行MPA评价指标中绿色贷款服务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评价维度,设置“绿色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二级定性指标,分为绿色贷款服务小微企业、科技企业、数字企业、养老产业和跨境业务5个三级指标,体现银行业对最新政策的关注与响应度。

(二)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突出定量权重

定性指标占45%,定量指标占55%。定量指标中绿色信贷占比最高,从余额、发生额、增量、增速和占比5个维度进行评价,能较全面反映绿色贷款发展水平。

(三)结合亭湖实际,适合操作

亭湖区当前无法人银行和分行,多为支行网点,故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将“上级行或总行支持本行创建绿色银行”作为加分项,以体现上级行和总行对亭湖绿色银行发展的支持。

(四)重点突出经营成果

绿色银行评价重点突出绿色贷款业务,故指标体系以绿色信贷资金使用为中心,从审批流程、资金成本、风险管理、贷后跟踪等方面设置指标,以体现银行经营绿色业务成果。

(五)鼓励品牌建设

亭湖区银行除五大国有银行外,还有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地方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故指标体系中设置附加指标,将碳中和网点、数字银行、绿色社会活动、媒体正面报道等品牌荣誉纳入加分项,鼓励各家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进行品牌建设,推广绿色金融产品,为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组织实施

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绿色银行”评定与挂牌的牵头管理部门,受理区内银行申请挂牌“绿色银行”的书面材料,并进行资料审查,核实银行自评分,评定最终分数,达70分的银行认定为“绿色银行”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予以挂牌。辖区内银行编制《绿色银行自评价报告书》与其他辅助材料,根据《亭湖区“绿色银行”申请自评表》进行打分,将书面材料提交至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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