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盐城市亭湖区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施行。现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增强政府治理效能。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
三、制定意义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分别是:一、总体要求;二、主要任务;三、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实施方案》基本原则。坚持执法为民。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坚持统筹高效。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2024年年底前,在全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基本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机制。
第二部分:从精准编制“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健全完善“综合查一次”信息库、规范实施“综合查一次”工作、切实强化“综合查一次”结果运用等方面,明确“综合查一次”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规定了《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从部门联动到监督考核,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