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5 17:25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 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78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881843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依法、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审查机制,“先审查,后公开”“无审查,不公开”,做到信息内容发布及时规范,保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能,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60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强化抽检结果信息公开,发布食品抽检结果公告3条,药品抽检结果公告2条,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公示7条。

3.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分流、办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与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规范、内容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适当。全年共依法依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0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1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数量不多,特别是紧扣市场监管领域民生需求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所欠缺。二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通知、公告等文字形式表现;三是政民互动较少,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回应不多。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督促相关科室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同时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变“单一发布”为“多元讲解”,积极制作一图读懂、动漫解读等多媒体产品,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普法宣讲进企业、你点我检进社区等活动,以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让政务公开模式更丰富、生动,有效增进政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