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15:58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78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88184393)。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由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方面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对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会议、编发简报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也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我局的日常工作,增进市民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严格审查,及时更新。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需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讨论。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内容涉及通知公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等;受理依申请公开7条,其中予以公开5条,部分公开1条,无法提供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5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有等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的需要进一步拓宽。下一步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