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2-15657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2-08-04
文号 亭政办〔2022〕5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亭湖区农机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亭湖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准照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2022年亭湖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区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将农机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到最少、发生程度最小,努力实现“零伤亡、无事故”的目标,为全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特制定2022年亭湖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市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部署的工作要求,立足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标本兼治、健全体系,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年无事故;深化提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攻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清单

(一)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

工作内容:以“平安农机”示范建设为主抓手,按现行申报条件,对标找差,建立健全构建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2.提升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

工作内容:全区推行农机安全监管“柳堡模式”,进一步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网格人员,开展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网格人员全员入职动态轮训,锻造高素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队伍。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3.依法依规全面履职尽责。

工作内容: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当地年度综合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化农机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内容。强化农机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镇、村、农机户和农机手。用好警示提醒、约谈通报、督导检查等手段,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责任单位(科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与农田建设科。

开展时间:全年。

(二)健全农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彻底摸排农机安全监管底数。

工作内容: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对监管的机具、人员、场所、单位等基本信息全面、完整、准确动态掌握,建立台账,提高机具、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服务组织等数据统计的一致性,避免监管盲点、失察失管。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5.严格实行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制度。

工作内容:加强农机安全风险研判,持续开展农机隐患排查、闭环整改,抓好夏秋两季农机作业安全检查,以大概率思维预防小概率事件。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三)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6.巩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工作内容:加强各地农机登记、安全检验、驾驶证考试等督查和检验,提升“三率”水平,确保农机登记数和检验数、驾驶人持证数稳中有升。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7.加强拖拉机运输机组监管。

工作内容:推动实施限行禁行,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农机、公安信息实时互通平台作用,将无牌、脱检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及其无证的驾驶人信息及时抄送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定期组织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拖拉机驾驶人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8.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

工作内容:提升“铁牛卫士”农机执法品牌,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执法重心下沉田间地头场院,全年全域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引导农机手依法主动办牌办证,参加年度检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动乡镇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强农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练兵活动,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装备,加快实现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四)健全农机安全支撑保障体系

9.探索农机安全失信惩戒制度。

工作内容:借鉴推广靖江等地做法,建立违法使用农机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制度,对存在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组织或个人,限制享受各类农机补贴。财政补贴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未使用“两无一未”机具和驾驶人的农机服务组织,将农机安全规定融入扶持政策,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五)健全农机安全同防共治体系

10.完善农机安全协调联动机制。

工作内容:突出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运行、农机烘干和维修等经营服务场所用气用油用电安全,重抓“两无一未”违法用机行为,编制监管机具、人员、设施协调联动清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监管,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老大难”问题解决。制订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战性强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全年。

11.加强农机安全普法教育。

工作内容: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开发应用农机普法作品,推动农机法治文化建设。突出农机安全,开展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实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牵头单位(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与农田建设科、农机推广中心;责任单位(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经济区)。

开展时间:6月份、10月份。

三、保障要求

1.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及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涉关科室条线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落实业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及牵头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2. 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主体单位(农机经营者)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3. 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主体单位(农机经营者)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4. 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各地、部门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涉关科室和各地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作为全年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来落实,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督科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涉关科室、涉关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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