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小田变大田”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21-12252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 | 发文日期 | 2021-05-19 |
文号 | 亭政办〔2021〕3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小田变大田”改革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小田变大田”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