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7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6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硬的举措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组织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整改推进。局党委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反馈问题根源,研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构建起党委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压实第一责任,牵头推动整改。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7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人。三是细化整改举措,扎实推进落实。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在6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全体人员紧盯整改目标,对账销号,同步做好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以整改推动工作规范提升。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编制年初收入预算。在编制2026年度收入预算时,结合当年财政收支平衡需求,科学编制202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初排202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全力推进年初收入预算执行。对照年初收入预算目标,联合区资规部门及相关板块,加速推进土地挂牌出让等各项工作。
2.关于“零基预算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编制2026年度收入预算时,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打破基数依赖,靠实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根据当年实际可用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有序安排各类项目经费预算。二是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编制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时,进一步规范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2026年度支出需求数编制采购预算,避免“虚编、多编、超编”,从源头上提高采购预算执行率。
3.关于“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硬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编制2026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时,强化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论证,非必要、非急需一律不编,未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编,可压降一律压降、可缓实施的一律缓实施,严格根据当年实际可用财力情况统筹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二是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控年内预算追加,督促相关单位对已落实资金来源的年初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库款保障情况,统筹做好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保障工作。
4.关于“财政收入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持续抓好抓实税收收入征管工作。联合税务部门、各经济板块,狠抓基础税源管护,致力提升欠税清缴质效。截至2026年3月底,全区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0.53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超全市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5.关于“培育涵养税源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积极策应税务部门税费数据管控升级等因素影响,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对口税源股对接,协助推进辖区内欠税企业欠税清缴工作,适时提请市级协助推进已摘牌地块欠缴土地契税清缴工作,合力提升欠税清缴质效,有效助推税收收入延续增长态势。
6.关于“综合治税网格化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税务部门增强涉税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加强税务网格、共治网格联动,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费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网格工作信息化建设。二是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区级网格员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提升网格员业务技能,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协同共治队伍。三是2025年利用板块网格员熟悉掌握辖区内经营户动态优势,由网格员协助税务机关开展未办税户核查,对区内税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三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确认其是否存续经营,并对其真实的经营地址进行采集,着力夯实税费监管和服务基础。
7.关于“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区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动董事会“外大于内”,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营管理。二是健全区属企业绩效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充分激发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与主动性。三持续优化国企整合管理,落实母公司对重要子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将区属二档企业考核工作调整至集团母公司负责。
8.关于“引导国企市场化转型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推动市场化转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区属企业主责主业和发展方向,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二是指导东亭产发集团和城北开投公司整合所属城市服务、文商旅等产业类业务板块,成立东亭产业控股集团和登瀛大数据集团,推动国有企业由“城投类”国企向“产业类”国企转型升级。东亭产业控股集团获评AA+资信等级。
9.关于“指导国企压降非标融资占比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及各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有序推进国企非标资产置换各项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进一步深化与各银行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对接企业发展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指导区属企业积极争取各类中长期项目贷款支持,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稳步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非标产品规模,持续降低非标产品占比。
10.关于“融资平台退出进度较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省、市关于债务化解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化解路径,细化工作举措,稳妥有序做好债务化解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最新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合规有序做好平台公司退出工作。
11.关于“指导督促国企闲置资产盘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指导区属企业围绕重点推进项目,“一企一策”形成盘活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大力推进盘活利用工作,盘活在水一方商业综合体、新材料产业园等一批闲置房产。二是强化对区属企业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督查力度,在设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时,将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情况纳入国企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区属企业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12.关于“统筹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分类推进资产规范处置与高效利用。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优先在本单位内部或跨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可对外经营的资产,实行公开招租;达到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资产,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规有序处置。二是研究制定区社会综合治税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中心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规定加强管理、分类处置,近期申请报废核销一批固定资产,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3.关于“存量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化解存量暂付性款项。全力扩充有效综合财力,狠抓税收收入征管,大力推进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合理管控各项支出,将财力盈余统筹安排化解存量暂付性款项。二是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督促区直各单位、各经济板块,严格预算收支管理,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严禁超财力铺摊子,从源头上防范新增暂付性款项。
14.关于“惠企利民政策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类惠企补贴开展排查,逐笔核对发放情况,切实把政策红利精准送到企业与群众手中。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审核拨付流程,建立常态化督查、跟踪问效机制,以长效监管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质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切实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米”,不断提升企业与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截至2026年3月,符合支付条件的应拨未拨金额已拨付到位。
15.关于“涉企奖补资金扶持引导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成长需求,全面梳理完善涉企奖补政策,推动奖补资金从“普惠均衡”向“精准滴灌”转变,更好服务重点产业培育、优质企业壮大和创新动能提升。二是突出对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稳岗扩能等重点环节支持,引导资金向优质企业、重点项目、关键领域集聚。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企业发展诉求,推动奖补政策与企业发展精准匹配,切实以政策红利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能。
16.关于“引导撬动信贷投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力推广“环保贷”“环保担”等特色金融产品,持续扩大投放规模,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绿色低碳、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中小企业。二是聚焦创业纾困,优化富民创业信贷服务。针对富民创业贷利率偏高、财政贴补手续缓慢等问题,市人社、财政、银行联合出台《盐城返乡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强化金融与就业创业政策协同,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三是大力推进“小微贷”“苏科贷”等政银合作产品落地见效,2025年相关业务开展成效显著,位列全市第一。
17.关于“财政惠民政策宣传措施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跨部门协作,联合人社、民政、医保等多部门力量,在便民服务窗口进行宣传。二是传播渠道从“单一渠道”到“立体多元”,利用公交进行流动媒介宣传,针对老年人发放大字版宣传单、便民卡、悬挂横幅,借助村(区)进行宣传。三是优化宣传和抽查方法。印发发放告知书,各村张贴公示,在官方网站上公开补贴管理工作细则。
18.关于“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督促国企对应急预案的相关政策进行可行性的修改后并上报,并对报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对国企的多个项目开展了近5次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通过对国有企业相关跟踪检查和排查,全区国有企业及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大大巩固增强。2025年全年没有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日活动,组织全区国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暨台账观摩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对国企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相关人员的对处理安全隐患的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业务操作能力得到了增强。
19.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到期未返还到位”问题的整改。
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
20.关于“国企债务风险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区属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力度,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合理控制企业负债规模。引导区属企业优化融资结构、优化资产配置,确保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二是进一步加强融资统筹工作,立足区属企业发展实际和资金需求,建立健全融资统筹协调机制,统筹规划融资规模、融资渠道和融资节奏,确保融资工作与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精准匹配。
21.关于“区属企业相互拆借资金余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国企提质增效,区属企业AAA级、AA+级、AA级主体信用评级各1户等级各1户,资信等级和资本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有效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平稳有序偿还到期债务。二是加强区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聚焦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益,持续强化资金统筹管控,规范有序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22.关于“保密隐患防范意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涉密审批、督查整改等核心职责,通过健全组织架构,实现保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责任链条全面压实。二是将保密教育深度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开展专题解读,常态化传达上级党委通报的微信泄密典型案例,同步结合财政系统涉密风险案例进行深度剖析。通过常态化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保密防范意识得到提升。三是完善收发文登记制度,明确文件标题、文号、页码、来源、去向单位、接收、签收人等关键登记要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建立月度核对机制。整改后,收发文流程实现“件件有记录、事事可追溯、全程可监管”,有效杜绝了文件流转环节的隐患,文件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大幅提升,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及后续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具体、责任分解细化,可操作性显著提升,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级党组织职责清晰,无责任悬空现象。二是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2025年起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动作完成质量显著提升,未再出现漏项问题。
24.关于“动态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机制常态化运行,2025年起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排查,国企改革新增风险点识别及时,廉政漏洞及时堵塞。二是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实现全覆盖,廉洁自律意识显著提升,未发生新的岗位廉政问题,风险防控成效明显提升。
25.关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实现全覆盖,2025年运用财政和国资国企领域身边案例开展教育多次,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教育针对性明显提升。二是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及时,“处分一人、警示一片”震慑效果显现。
26.关于“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财政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各乡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办公室人员与职责分工,督促乡镇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凡是不相容岗位未分离要求落实整改。督促各镇对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回头看,凡与管理要求不符的进行修订。二是拟邀请税务专家对各基层财政工作人员讲解2026年实施的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27.关于“财政监督检查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报账单位报支费用时,如有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的情况,收付中心业务人员及时提醒其补全材料后再报支;加强对国库收付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每周进行一次文件政策的集体学习。二是部分单位上级补助收入挂账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定期对各代账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回头看,做好及时清理工作。
28.关于“项目绩效监测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优先选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项目开展评价,涵盖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绩效评价质量全过程跟踪和监管。巡察指出的项目已排进2026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3个项目在6月份完成重点评价。
29.关于“财政投资评审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今后项目评审过程中,对资金数额较大,评审事项复杂的项目深入项目现场了解情况,并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评审意见。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区国有企业专业力量,合力提升区财政投资评审质量。
30.关于“政府采购监管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定期回访和检查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要求代理机构每月10日前填报上月《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表》,并开展检查制度,结合政府采购“四类”问题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代理机构检查、外包服务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等检查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检查数量与质量。针对面向公众服务的项目采购备案时加强监管,要求附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31.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苏工发〔2018〕13号、〔2025〕8号文件,掌握“节日福利须结合文体活动开展”的核心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年度工会活动方案,实现了活动形式与经费支出的高度合规,做到了活动档案资料完整、经费依规使用,全面规范了工会经费管理。二是已明确打车费、邮寄费报销附件清单标准,对费用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明细等关键要素进行严格界定,建立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核的双签审核机制。通过规范附件要求,从源头上补齐了报销资料不全的短板,有效杜绝了无清单、无说明等不规范情况。同时,落实费用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销的时限要求,提升了报销及时性与规范性,实现了财务报销“要素齐全、审核严格、流程顺畅”。
32.关于“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员专题学习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政策文件与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全流程岗位职责与纪律要求。二是规范采购操作流程,全面梳理预算编制、采购申请、计划执行、资金支付等环节流程,补齐流程短板、堵塞管理漏洞。
33.关于“询价采购供应商存在相互关联”问题的整改。
加强制度建设。梳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招标询价、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细化制度内容,增强制度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招标法规、流程规范等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招标采购专业能力,强化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严格执行。
34.关于“采购后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采购单位为履约监管第一责任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履约全过程跟踪,定期报送履约进度、质量情况等信息,确保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履约管理政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与监管能力。2025年6月已按规定向乙方补收履约保证金,该笔资金已经上缴非税账户。
35.关于“议事规则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准界定局党委会、局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参会人员、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责任分工,改变原党委会与行政办公会参会人员、研究事项高度一致的混乱局面,突出局党委会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区分党委议事决策与行政执行落实的职责权限。二是紧扣财政部门核心职能,全面完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系统梳理,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逐一明确具体范畴、界定标准、审批流程,提升了全局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6.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严格落实专会专人专记要求,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班子会的会议记录工作。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时限要求,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完成规范记录,避免记录拖延、内容遗漏。二是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党员发展、人事调整等核心重要事项的记录标准和必备要素,细化各类事项记录内容规范。研究大额资金使用时,完整记录资金具体金额、明确用途、详细测算依据、每一项支出明细;党员发展事项,全面记录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阶段性培养考察意见、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表决明细;人事调整工作,详实记录拟任具体岗位、人选推荐核心理由、民主测评详细情况、集体表决全过程。
37.关于“带头学习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制定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组织中心组学习,年度开展学习12次以上。二是有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推动了理论学习成果向实践成效高效转化,以学促干、以干践学,切实提升工作指导实效和发展质效。
38.关于“民主生活会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民主生活会流程规范,相互批评“辣味”充足,自我批评见筋见骨,红脸出汗效果达标,会议质量得到保障。二是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台账完整,整改责任人、时限明确,2025年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全部完成。
39.关于“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上党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党员科级干部到支部上党课实现全覆盖,人均授课1次以上,未出现未按要求授课现象。2025年以来,制度执行刚性增强。二是党课内容紧扣财政(国资)、国企工作实际,精准发力、深度融合,让党课教育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教育针对性和实践实效性显著增强。
40.关于“局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机制落地,党建工作专职力量配备到位,2025年党建工作部署、推进全流程规范,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运行良好、落地见效,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赋能成效明显。
41.关于“机关党总支组织功能未能有效彰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总支每月督查“三会一课”实现全覆盖,2025年起党支部记录规范,补记录、内容不完整问题彻底整改,制度执行合规性提升。二是开展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多次,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党课形式多样,党员参与率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42.关于“机关老干部支部送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每月及时为年龄较大、外地居住老干部发放电子“学习包”,送学实现全覆盖,老干部党员学习参与率提高。
43.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党支部书记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培训,实现全覆盖,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上级指导督查到位,会议程序合规。二是2025年起下属事业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深刻,整改措施具体可行,整改台账完整,会议实效显著提升。
44.关于“对下属国企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督促指导国企党建调研,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指导针对性显著提升。二是党建引领国企发展成效显著,党建与业务融合度显著提升。
45.关于“选举支部委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换届、补选等工作加强指导,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二是选举材料归档及时,未出现程序不规范问题。
46.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起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学习实现全覆盖,评议标准明确,自查自纠问题彻底整改,走过场现象杜绝。二是2025年起民主评议结果充分运用,激励约束作用显著发挥。
4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党支部书记党费收缴政策学习实现全覆盖,历史未足额缴纳党费补缴全部完成,未出现新的未足额缴纳现象。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台账并及时公示,畅通党员监督渠道,及时足额党费收缴,管理合规性达标。
4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每月1次以上实现全覆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学习全部完成,理论学习系统性显著提升。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明显提升。2025年起班子成员结合财政工作撰写心得、调研报告多篇,理论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多项,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显著增强。
4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部完成,分析研判报告问题查摆准确、整改措施可行,责任制落实规范。二是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提升,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落实质量显著提高。
50.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2025年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审查、发布流程,未经审核信息发布“零发生”,阵地管理安全有序。二是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提升干部职工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有效防范网络风险。
5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专人负责配备到位,应对复杂问题能力显著提升。
5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刚性显著增强。严格对标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全面规范党委会研究干部任用事项的工作流程,将硬性要求全面融入干部任用决策全流程,确保干部任用事项严格依规依程序开展。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讨论决定程序,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党委成员讨论研究并无记名投票决定拟任职人选,详实记录参会人员意见、表决方式、计票结果等关键信息。
53.关于“台账纪实资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干部任用相关材料规范记录、统一存档要求,将干部任用票决材料、会议讨论记录、参会人员情况等全套资料,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干部任用工作档案,做到一事一档、资料齐全。进一步压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制度执行意识,实现了档案管理的闭环,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
54.关于“机关人员岗位管理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完成干部任职情况摸排梳理。对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全体中层干部任职情况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依规完成超年限干部交流调整,结合岗位需求,已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二是已对我局返聘人员进行清退,今后退休人员将不再返聘。
55.关于“基层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加大基层财政部门人员招录力度,同时要求各板块通过财资办招录的人员原则上要留在财政部门工作五年以上,目前正在招录6名工作人员,充实基层财政力量。二是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区性的财政业务培训,内容覆盖最新财政政策、法规及实务操作。
56.关于“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收支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抽取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致力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57.关于“省委巡视成果运用还需深化”问题的整改。
持续督促区属企业做好出借资金清收工作,采取催缴、诉讼等措施收回出借资金。督促区属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确保不违规发生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的行为。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紧盯存量清零,实行挂图作战。对尚未完成的问题及未落实到位措施,明确问题整改路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措施见底见效。
(二)常态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已完成的问题,每季度组织一次“回头看”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真落地、问题是否真解决。对需要不断完善和长期整改的事项,不松劲、不减压,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成果转化,服务发展大局。将巡察整改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激发的严实作风转化为“生财、聚财、理财”的硬核能力,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以高质量整改护航亭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6690305。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