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就本单位所需的亭湖区2024-2025年度防贫基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亭湖区2024-2025年度防贫基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采购项目预算(限价)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亭湖区2024-2025年度防贫基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基金服务费预算金额(限价):30000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3、合同服务期:二年(对项目保障对象在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生的事由进行服务)。
4、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段,涉及南洋镇、盐东镇、黄尖镇、新兴镇、便仓镇及各街道(经济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项目采购人允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是分公司作为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是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的上级公司授权。);
2.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确保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的任意1个月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5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11-2025年6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前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接受微信报名。联系电话、微信报名:18962085007)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青年中路59号2幢2101室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30;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青年中路59号2幢2101室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53711317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962085007;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