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政策效应,统筹推进2025年亭湖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现将《亭湖区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后)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对该实施办法提出建议和意见,请在2025年6月4日前,以书面方式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向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地址及邮编: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2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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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伟
特此公告。
附:亭湖区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