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伟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杨高亚、单海兵、孙亮春3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19000元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亭人社察证字〔2025〕第3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56E/2025-20751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公告
盐城伟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杨高亚、单海兵、孙亮春3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19000元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亭人社察证字〔2025〕第3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