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东镇招聘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全面提升“城镇新增就业”高质量考核指标水平,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拟招聘3名城乡公共服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主要服务于村居公共服务建设工作。
一、岗位及人数
盐东镇村居开发城乡公共服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3个,共招聘3人。(详见附件1:2025年盐东镇招聘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二、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劳务期限为1个月,工资待遇为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2元/小时),用人单位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资格条件
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为相关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且报名者只能在户籍所在村(居)报名;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退伍证》等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相关村居将报名人员信息报盐东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盐东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名单报区人社局进行就困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相关村居集中对通过就困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亭湖区就业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相关村居公示栏同步公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相关村居依法签订临时性公益性劳务协议后正式录用。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东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515—68551309
七、监督电话
盐东镇纪检办电话:0515-6886651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盐东镇招聘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2025年盐东镇招聘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025年盐东镇招聘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盐东镇东南村 | 城乡公共服务岗位 |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东南村四组188号 | 宋红明 | 18752224954 | |
2 | 盐东镇李灶社区 | 城乡公共服务岗位 |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盐新路126号 | 葛晓峰 | 19851535936 | |
3 | 盐东镇洋桥村 | 城乡公共服务岗位 |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洋桥村二组 | 王亮东 | 15861936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