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48K/2025-2062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3-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亭湖区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新洋经济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耕地建  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4105)、《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  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2426)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财农20253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结合我实际,研究制定了《亭湖区2025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2025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317


附件

 

                 盐城市亭湖2025耕地建设与利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号)、《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财农【2025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整合优化,注重绩效。整合相关农业补贴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

(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补贴工作具体负责。

(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依据

以二轮承包时被确认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核减征(占)用后的面积和应排除的面积作为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依据。

(二)补贴范围

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二轮承包时被确认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以实际占用的面积为准。

2.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种植经济林果和苗圃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检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等;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经区级人民政府认定,抛荒超过一年的耕地。

6.经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

我区2025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120/亩的标准执行。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1.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流转协议经村委会或以上的有权部门盖章见证,作为确认受益方和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未签订协议的,应补签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2.村组机动地在二轮承包被确认的耕地,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时,村组应当与承包主体签订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的,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享有。

3.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已发包给农场职工或其他经营主体的,应签订耕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耕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由农场自行经营耕种的耕地,补贴资金归农场集体享有。补贴资金先打入耕地所有权所属单位的对公账户,再由各单位按耕地承包协议兑付到协议明确的补贴受益方。

(五)其他要求

各地应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各镇(经济区、街道)要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满意度90%的绩效目标。

三、工作流程

(一)补贴面积登记核实(41日前完成)。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统一的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核实各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计算应享受的补贴金额,补贴对象所登记的面积来源要有据可循,填报《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 户登记清册》(附件1,以下简称《分户登记清册》)由经办人员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镇(经济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二)公开公示和数据录入(510日前完成)。各镇(经济区、街道)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经济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公章,由各村组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填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照片各镇(经济区、街道)存档备查。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示。无异议后,镇(经济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填《盐城市市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附件2),由相关人员和镇(经济区、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经济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510日前分别报送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同时镇(经济区、街道)安排专管员通过江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录入信息时加强农户基础信息正确性和完整性维护,特别要注重农户的联系电话的维护上传。

(三)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515日前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对镇(经济区、街道)上报的面积进行汇总并会同区财政局上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打卡发放(630日前完成)。镇相关单位要及时通过一卡通系统规定的操作流程完成数据录入、审核、资金拨付、打卡发放等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实现闭环管理,及时、准确发放到补贴对象,并及时将相关数据据实导入监控系统。

(五)汇总上报(715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各镇(经济区、街道)及时总结补贴发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经济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等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镇(经济区、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涉及补贴的信访事项。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

(二)强化政策宣传。镇、村两级要发动乡镇、村组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及农户家中宣讲政策,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自身应享受的补贴权益和管理要求,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采取电话、短信、广播、告示栏等有效方式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为补贴发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将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镇(经济区、街道)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完善土地流转协议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及时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操作,推行封闭管理。应发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者个人代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四)加强数据审核。要重点对土地流转和村组集体土地承 包的协议进行规范或补充,明确补贴受益方,补贴对象以协议中 明确的受益方为准。要加大对耕地用途的核实力度,按照明确的 统一的补贴依据核实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重点核查异 动、变动等情况,列明采用排除法排除的面积,对不在补贴范围 内的坚决予以剔除。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种植经济 林果、苗圃、进行螃蟹(青虾)等浅水养殖和水草种植、林地、 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五)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设立补贴工作监督举报电话(财政局66690318农业农村66871507各镇(经济区、街道)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政务网站及各村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来电,要认真记录,依规处理。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纳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 一步规范登记造册,签字、公章、举报电话、登记信息要完整规 范,《分户登记清册》要填列“面积”和“采用排除法排除的面积”栏。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补贴档案包括 各级补贴文件、分户登记清册、分村汇总表、分镇汇总表、公示照片、流转合同以及补贴协议等,以备查询。强化补贴资料归档 核对动态管理,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对涉及补贴对象变更、 补贴面积变化、“一卡通”信息更改等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特别是补贴面积变化应建立面积核查变更台账,附原始计发依据、变更原因、核增核减变动情况、最终核定补贴面积等。 《分户登记清册》户名、账号、金额等信息与“一卡通”信息系 统一致。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财政、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1﹒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样表格式)

          2﹒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样表格式)





附件1

 

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样表格式)

盐城市亭湖区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_____组(盖章)

序号

户主姓名

二轮

承包

耕地

面积(亩)

采用排除法排除的面积(亩)

应享受

补贴

面积

补贴

标准

(元/亩)

补贴

金额

(元)

身份证

号码

一折通

卡号

联系电话

户主签章

备注

合计

非农业

征(占)

用耕地

面积

已作为

畜牧

养殖场

使用的

耕地

林地

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长年抛

荒地

占补平衡

的面积和

质量达不

到耕种条

件的耕地


1

2

3=4+5+6+7+8+9

4

5

6

7

8

9

10=2-3

11

12=10*11

13

14

15

16

17







































负责人(签名):    数据采集人(签名):     区举报电话:     (街道)举报电话:




附件2

 

盐城市市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

(样表格式)

盐城市亭湖区________镇(经济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盖章)

序号

 

补贴组数

(个)

补贴户数

(户)

二轮承包耕地

面积(亩)

采用排除法

排除的面积(亩)

应享受补贴

面积(亩)

补贴金额

(元)

 

合计













































镇(街道)负责人(签名):      镇(街道)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名):      镇(街道)农业部门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此表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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