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街道办事处是亭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别,挂五块牌子: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平安法治。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和消防等相关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体文旅、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经济发展。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负责项目招引、建设和服务;负责营商环境、数据管理、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财政和资产管理、审计、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五)城乡建设。统筹协调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用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建筑安全、道路交通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五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下列职能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报送、政策研究、文件收发、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外事、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值班值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12345”热线交办事项接收、办理与反馈。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侨务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招才引智、老干部、史志等工作;负责做好“两企三新”党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协调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宣传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健全企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经济政策,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产业研究和规划发展;统筹协调绿色低碳、区域经济合作、长三角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业经济、数字经济、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科技管理、沿海发展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民防(人防)、物价、商务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预测分析,扎口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报送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阵地、进驻事项、窗口人员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双拥优抚、残联、红十字会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文化活动;负责卫生健康、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政法、社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政权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和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基层重点人员管理和服务。
(六)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文件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或区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委托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并接受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梳理公布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证件及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拟订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协助开展气象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协助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区级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办街道承接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和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协调专职消防队日常工作。
(七)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开、执行街道财政预算、决算;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做好税法宣传、税务管理、税收征管工作,承担财政依法行政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履行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职能,参与或组织检查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监督管理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债务风险;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运营;负责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部门、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等;负责农经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村级经济和农民增收。
(八)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及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业务咨询、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养)护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做好汽修驾培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负责住房质量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长效管护工作,督促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护与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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