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5-2067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5-02-27
文号 亭委办〔2025〕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善育在亭湖”品牌建设的若干措施》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强化“恋-婚-孕-育-养-教”全链条服务,打造“善育在亭湖”品牌,让“生育友好”更加可感可及,实现区域人口高质量发展,率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积极营造婚恋友好环境

1.搭建多元婚恋交友平台。常态化组织形式多样的联谊交友活动,探索开展“520”婚恋文化节。依托市民夜校、登瀛小筑等载体,打造特色相亲亭(街区)。鼓励各类群团组织搭建公益性婚恋服务平台,提供婚恋心理咨询、情感危机帮扶、正确婚恋观引导等服务。推行周六婚姻登记延时服务。

2.倡扬新型婚育文化。依托区内景区设立户外颁证基地,试行婚宴婚庆服务团购模式;倡导旅行结婚等现代婚嫁新形式。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幸福婚姻、和谐家庭故事。提倡适龄婚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支持驻亭高校开设婚恋课程,合力办好亭湖婚恋教育“专题课堂”。

3.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深入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名校优生“汇盐行动”,搭建服务“直通车”,保障青年和人才基本住房、婚恋生育、健康生活等需求。为外来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等均等化服务。

二、建立孕产康全周期服务模式

4.加强孕前健康指导。开展科学备孕指导。免费发放叶酸,规范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区人民医院开设生育评估门诊,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提供生育能力评估与个性化生育指导;设立助孕助育专科门诊,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诊疗服务。

5.优化孕期保健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建册的亭湖籍不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保障待遇的孕妇,转诊到区人民医院的,享受免费门诊挂号、产前唐氏筛查和产检套餐服务;享受孕早期胎儿颈后透明带扫描、胎儿系统超声检查、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费用减半优惠。各基层医疗机构免费为孕产妇及其配偶/伴侣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项目检测。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和诊断服务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和居民医保分别以80%、70%比例按规定予以报销。

6.提升孕产服务水平。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区人民医院提升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建立多学科救治小组,确保母婴安全;实现产科门诊、检验检查、缴费等环节“一站式”便捷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住院分娩预约,推行诊间结算、移动支付;开展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自由体位待产等特色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医院”。    

7.拓展产后服务链条。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产后家庭访视,提供健康指导。免费开展新生儿遗传性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听力等筛查,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加大产后抑郁症干预力度,常态化开展产妇专题心理健康科普、心理团辅活动,免费为有需求的产妇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心理疏导。区人民医院设置新生儿家庭化病房,开展产后生理功能综合评估,实施产后康复项目。

三、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8.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与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市直医院共建儿科“医联体”,推动人员帮扶、技术帮带、科室帮建、专病帮管。扎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睛彩”项目,每年免费开展一次眼保健、视力检查。针对新生患病儿童群体,畅通部门联动帮办渠道,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9.加大入托入园补贴力度。按照实际收托婴幼儿数,分层分类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首次在亭湖辖区内公办托育机构入托的孩子可申领“托育电子体验券”,享受一个月的免费托育服务体验。新入托入园儿童免费体检一次,托育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10.发展多样化托育模式。各街道新建临时托育点(宝宝屋)1-2家,给予20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开展规范化家庭托育点建设试点,根据招收婴幼儿数,每人每月补贴200元。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建设托育机构,根据面积给予30000-50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创成“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在兑现上级资金补助基础上,给予20000元一次性奖励。

11.构建婴幼儿照护“育共体”。联动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强化婴幼儿健康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实现全覆盖,每月开展入园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常态化组织托育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联合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开展托育订单式专业人才培养。

12.深化托育服务内涵。开发亭湖托育APP,助力家长“指尖全办”“一键通达”。编撰亭湖本土托育教材,提供高水准照护方案。区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开设儿童疾病预防、婴幼儿护理、亲子关系调节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对当年被评为省、市级普惠托育机构的,在省、市奖励基础上,配套奖励50000元、30000元。组织托育职业技能竞赛。

13.提供婴幼儿家庭照护“管家式”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常态化开展亲子相伴、科学育儿等公益性育儿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家庭“保育师”“育婴员”“家政师”培训。组织妇幼保健机构、招募家政服务企业,为有需求的0-1岁婴幼儿家庭,一年内提供100小时的订单式、个性化服务。

四、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14.落实好生育休假等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有产假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调整为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给予50%、50%、80%的补贴。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落实产前检查、无痛分娩和辅助生殖技术医保支付政策,推进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加大生育津贴保障力度,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优化“出生一件事”服务,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的亭湖籍新生儿,从出生当年起连续3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政策。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可办理3年有效期的区内相关景区免费通行卡。14岁以下人群在老年助餐点就餐参照助老优惠价执行。

15.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户籍及居住地均在亭湖的第三孩就读本区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就读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不高于同等次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学期补贴保教费。探索小学与幼儿园邻近办学,落实多孩家庭入学(园)“长幼随学”政策。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全面优化“爱心托班”,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寒暑假有托管需求的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服务。优化学生资助服务模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16.强化妇女就业保障。定期组织女性专场招聘对接活动,滚动实施“新妈妈”职业培训计划,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生育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实现参保就业的,培训补贴在省、市标准上再提高50%。支持用人单位设立“生育友好岗”,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6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对新吸纳符合条件的女性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用工满一年后,按吸纳“宝妈”人数给予用人单位24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健全人社、妇联、法院、工会和律师机构的五方协作机制,推动女性劳动纠纷快援、快调、快认。落实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及生育津贴待遇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17.加强住房支持政策。落实多孩家庭优先购房、优先换房、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支持政策。鼓励开发建设满足生育家庭特殊需求的改善型住宅。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三年内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奖补10000元、20000元(仅限在本区一次一套房产,不重复奖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选择部分安置房装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给多子女家庭居住,租金按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价减半收取。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口数量3人及以上给予较大户型优先选择权。已入住公租房的申请家庭,若家庭结构因新生人口增加等发生变动,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视房源情况申请调整更大户型。

五、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18.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19.强化协调联动。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财政部门要优先足额保障各项补贴补助支出,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广旅、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畅通政策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抓好政策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联动,积极开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和促进人口发展等工作。

20.强化工作落实。各板块、各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细化具体举措,建立推进机制。发改、卫健部门牵头编排年度具体项目,各板块、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2年。涉及补贴政策标准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则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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