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苏档规发〔2016〕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区2024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
1.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规定》,制订和完善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对照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在3月30日前将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齐全。
2. 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且已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应收集归档。特别要加强以下文件材料的收集:
(1)本单位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各业务科室形成的相关专业材料;
(3)党员年报、干部编制、本单位业务工作统计等各种报表;
(4)组织沿革、大事记、工资审批、职称、任免、表彰、各类介绍信及存根;
(5)人民来信来访材料;
(6)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干部考核材料、党建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7)合同、诉讼、各类提案答复等材料。
3. 加大对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电子及专业档案整理力度,确保档案门类齐全,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散失和损毁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逐份查点齐全,不得遗漏和散失。尤其是发文要收存三份:一份归档;一份汇编成发文汇集,供平时工作查考利用;一份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时备用。
二、做好文书档案的整理
1.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文件材料进行合理分类,准确划分保管期限,系统排列,编制归档号、归档文件目录、盒内备考表,方便各项工作查考利用。归档文件应当在首页上端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式样及示例见附件。
2. 正确处理归档与编制发文汇集的关系,应当归档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归档,不得以编制发文汇集代替归档。
三、做好文件目录的编制
要按照《江苏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统一使用永乐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进行归档文件目录录入,以便统一目录数据库格式,为建立区电子文件目录中心做好准备。各单位在完成归档工作后,请及时向区档案局(馆)报送归档文件目录电子版。永乐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及使用说明请加入亭湖档案QQ工作群(16631790)下载。
四、工作要求
1. 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文件材料归档责任,认真抓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原则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专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有下属机构的部门单位,还要加强对下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严格工作标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尊重历史、对历史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安全性。要认真落实《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苏档〔2024〕20号)文件要求,开展档案建设与管理争先创优活动,提升档案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档案争先创优提供支撑。
3. 严格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历年来尚未完成归档任务的必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区委办、区档案局(馆)将于5月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归档任务的板块、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遇到业务上的困难和问题,可及时与区档案馆联系,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66662251。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