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
(五)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
(六)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
(七)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
(八)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九)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研究提出全区储备发展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综合发展规划科(驻沪工作处、社会发展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推进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能源科)、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支援合作科)、产业经济科(服务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价格科(信用科、改革科)、国防动员管理科(人防管理科)。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515—89880509
单位负责人:裴龙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