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59885/2025-15750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便仓镇 发文日期 2025-01-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便仓镇职能、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

亭湖区便仓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平安法治。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和消防等相关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体文旅、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经济发展。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营;负责项目招引、建设和服务;负责营商环境、数据管理、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财政和资产管理、审计、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五)城乡建设。统筹协调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用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农房改善、建筑安全、特色田园乡村、道路交通等相关工作。

(六)乡村振兴。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落实耕地保护、农技推广、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等涉农、惠农政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便仓镇党委、政府设下列职能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报送、政策研究、文件收发、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外事、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值班值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12345”热线交办事项接收、办理与反馈。

对应区委办(区委研究室、机要局、区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档案局)、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区政府研究室、外事办公室)、区政协机关,数据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区级机构。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侨务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招才引智、老干部、史志等工作;负责做好“两企三新”党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协调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宣传工作。

对应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武部,区委巡察办、组织部(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归侨侨眷联合会)、社工部(“两新”工委)、编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老干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工商联,区委党史办、区融媒体中心等区级机构。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健全企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经济政策,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产业研究和规划发展;统筹协调绿色低碳、区域经济合作、长三角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业经济、数字经济、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科技管理、沿海发展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民防(人防)、物价、商务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预测分析,扎口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报送工作。

对应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数据局、统计局,区科协等区级机构。

(四)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阵地、进驻事项、窗口人员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双拥优抚、残联、红十字会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文化活动;负责卫生健康、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社区)两级医疗服务系统建设;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对应区教育局(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文广旅局(文物局)、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红十字会、残联,市医保中心亭湖分中心及其他赋权部门等区级机构。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政法、社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政权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和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基层重点人员管理和服务。

对应区委政法委、社工部(“两新”工委),区司法局、信访局,区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等区级机构。

(六)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地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文件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或区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委托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并接受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梳理公布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证件及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拟订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协助开展气象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协助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区级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办镇承接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和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协调专职消防队日常工作。

对应区司法局、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及其他赋权部门等区级机构。

(七)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财政、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开、执行镇财政预算、决算;负责财政收入管理,完成年度收入计划;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法宣传、税务管理、税收征管工作,承担财政依法行政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履行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职能,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参与或组织检查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监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监督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债务风险;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运营;负责镇级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部门、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等。

对应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计局,区税务局等区级机构。

(八)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保护,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承担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负责农业经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负责各级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治;负责畜牧兽医公益性技术推广和动物防疫检疫、植物保护公益性技术推广和疫情防控;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其他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资供应、农民培训教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农经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村级经济和农民增收;协助做好“快递进村”工作,健全镇、村两级物流体系

对应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亭湖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区级机构。

(九)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及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业务咨询、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养)护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客货场站、汽修驾培、港口码头管理工作;负责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负责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长效管护工作,督促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护与综合利用工作

对应区住建局(地震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亭湖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等区级机构。

便仓镇人大、纪委、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设置。

办公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仓中路58号

邮政编码:224044

联系电话:0515—88830121

值班电话:0515—88830121

传   真:0515—8883036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工作日)

负 责 人:王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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