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规发〔202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现代农业名片,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4个方面13条,明确了今后三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举措、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实施秸秆还田的稻麦规模种植田块至少完成一遍犁耕深翻,为夺取粮食高产稳产奠定基础;以千亩及以上稻麦规模种植点和国省考断面、重点河道沿线为重点区域,继续推进稻麦等秸秆全量离田,稻麦等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年均增长5个百分点。到2026年,全区稻麦等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2%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举措。一是着力提升秸秆还田质量。积极推广适合我区农业生产特点的小麦秸秆深旋深翻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配套集成技术。二是健全完善秸秆收储网络。合理规划建设、改造提升乡镇或区域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村级秸秆收储转运点。三是培大育强收储运销主体。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到2026年底,全区培育壮大秸秆收储运销主体5个以上。四是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扩大秸秆燃料化利用,拓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推广秸秆原料化利用。五是发展壮大规模利用企业。培育扶持一批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规模利用企业。到2026年底,全区培育万吨级秸秆加工利用企业3家以上。六是加大力度招引重大项目。将秸秆产业化利用纳入招商计划,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项目招引力度。
第三部分,扶持政策。一方面,落实奖补政策。按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环节、秸秆离田作业环节、秸秆收储环节、加工利用环节,分环节予以奖补;另一方面,落实优惠政策。依法优先安排秸秆产业化利用重点项目、秸秆收储堆场、秸秆初加工等用地。符合条件的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施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建立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快检快速放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科学制定秸秆还田和离田计划,大力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建设,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解读发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服务指导。通过集中技术培训、政策宣贯、机具推介等形式,开展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五是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秸秆收储利用安全生产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