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4-1941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4-06-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绿色企业评定与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作用,落实亭湖区创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中有关绿色企业库构建的重点工作任务,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城市亭湖区绿色企业评定与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30日,亭湖区成功获批江苏省“首批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为稳步推进试点任务,促进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发展,亭湖区制定2024年十大重点任务,第二项任务即建立绿色主体认证标准和绿色企业库。为做好五篇金融大文章,激发金融对当地实体经济的更大支持力度,需充分发挥绿色地方标准的作用,一方面帮助金融机构更容易识别和评估潜在的绿色投资和融资对象,从而开发出更多精准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助于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环保、节能减排等领域,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评估和管理与环境相关的信贷和投资风险,降低环境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主要特点

(一)扩大绿色产业领域

《盐城市亭湖区绿色企业评定与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参考《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版》、《绿色金融促进亭湖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有关绿色产业的划分,扩展亭湖区绿色产业范畴,以纳入更多的绿色企业参与亭湖区绿色金融发展。

(二)绿色业务考核为主

企业的业务绿色化水平为考核重点,设置相对指标“绿色业务占比”衡量企业绿色营收的水平。

(三)内部管控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指标体系中既有企业内部关于环境管理制度、能耗管控和环境信息披露的考核,也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碳中和认证、碳足迹认证、能源效率认证、能源标签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绿色建筑认证(LEED)、环评与可持续性评估(BREEAM)、绿色产品认证、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环保诚信企业等外部评价。拓宽“绿色企业”的评价维度,以丰富绿色企业库。

三、组织实施

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亭湖区绿色企业库”的牵头管理部门。亭湖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是“亭湖区绿色企业库”的支持部门,负责根据本部门绿色分类、评价标准、绿色名单等推荐绿色企业名单和不应当纳入“亭湖区绿色企业库”的企业名单。金融机构负责推送与绿色发展相契合的拟入选企业,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为“亭湖区绿色企业库”企业提供差别化绿色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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