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相关规定,我委受理了龚月凤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备案申请,现将拟同意备案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拟备案医疗机构名称:亭湖亚太诊所
举办单位(个人):龚月凤
拟备案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登记地址:盐城市招商新村11幢101室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备案诊疗科目:内科
床位(牙椅):0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亭湖区卫健委医政科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电话:0515-68552848(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邮编:22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