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弘扬亭湖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亭湖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3.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公布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