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地的各项权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盐城市亭湖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间是2028年,对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4〕1号)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省级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委农办〔2024〕4号)文件精神,已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条件和基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15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21〕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将亭湖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亭湖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范围:亭湖区盐东镇。
基本情况:试点镇盐东镇位于亭湖、大丰、射阳、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四县区交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间为2028年9月,目前各项工作基础扎实,已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条件和基础。
试点内容:(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二)探索开展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三)探索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进度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9月—11月);(二)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三)试点实施阶段(2025年1月-3月);(四)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2月-4月);(五)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5月-7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盐东镇土地承包户。
2、主要内容
土地二轮延包对农户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责任主体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顺阳 电话:18205109109
邮箱:1418856151@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盐城智方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浩 联系电话:0515-88385669 18705100010
邮箱:yczhifang@163.com
五、公示周期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共7天。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