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调整后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流程》《盐城市亭湖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自2024年1月1日起遵照施行。
原《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流程》《盐城市亭湖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亭委办〔2021〕31号)于2023年12月31日后不再适用。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流程
2.盐城市亭湖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