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5 16:31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城管局联系(地址:人民北路58号,邮编:224001,联系电话:0515-881773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坚持主动、及时、规范的基本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重点围绕部门决算、权力清单、重大项目建设、执法人员信息等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23条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准确规范。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流程,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各项工作,确保条例适用准确,流程规范合法。我局全年累计办结2件申请,均及时高效回应依申请公开人的要求

三是监督管理情况。根据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等工作,保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同时对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审核力度,完善领导审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 专题学习频次偏少。很少组织各条线、部门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题培训,人员专业性不强,处理相关申请时,对内容认定、条例运用存在偏差。

2. 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人员对相关内容是否需要公开缺乏清晰认识,需要依靠提醒,造成有些内容没有做到第一时间公开。

3. 信息公开规范程度不高。依申请公开主要依靠办公室、法制科等个别科室,但其对具体业务内容不熟悉,出现负责公开的不懂业务,熟悉业务的不懂信息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促使人员熟悉业务内容和相关要求,确保在开展信息公开过程中,条例运用准确,及时高效规范。

2. 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牵头、各单位(科室)各司其职、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审核力度,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