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民政福利机构的安全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拨付以及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负责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全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区属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建设经营性骨灰堂(塔)和殡仪服务站的审批等工作。
办公电话:0515-68082233,传真:0515-68082232,电子邮箱:ycthmz@163.com
内设机构2: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规定、标准;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托底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承办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承办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办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负责和指导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0515-68082190
内设机构3: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相关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区慈善宣传教育和评选表彰;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联系方式:0515-68082230
内设机构4:社会治理科(基层政权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负责承办镇(街道、经济区)、村(居)行政区划设置、调整、更名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镇(街道、经济区)、村(居)界际勘定、界际争议调处工作,向区政府、上级部门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以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联系方式:0515-68082221
内设机构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
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联系方式:0515-6808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