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468289823U/2024-15776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文广旅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组织全区文化旅游资源调研开发,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品牌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六)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以及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按权限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范围内的行政许可。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推进全区文物事业发展,依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电视节目审查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物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总支。

 

负责人:曹扬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政编码:224001

联系电话:0515-66691023

值班电话:0515-66691023

传真:0515-8988102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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