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99/2024-00198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统计局职能、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

 

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定统计规划、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各类统计调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及各镇(街道、经济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镇(街道、经济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教育、卫生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三新”经济、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交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区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十)落实全区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和推进统计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统计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统计科。

 

负责人:张梅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东路55

联系电话:0515-66691205   89881205  

传真:0515-88172177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2405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