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1X7/2024-00188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科学技术局职能、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

       区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推动基础研究,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负责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推荐工作。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加强对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计划与高新技术科(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科)、区域创新与成果科。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政编码:224001

联系电话:0515-89881219

值班电话:0515-89881219

负责人:梅月华

传真:0515-6669121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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