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716875427P/2024-00178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盐东镇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盐东镇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职能等机构信息

 

一、机构概况:

1、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2、办公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盐新路246号

3、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4、办公电话:0515-82682146、0515-68551515

5、办公传真:0515-82682275

6、法定代表人:姚乾 镇长

二、主要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村(社区)、机关、行业及区域化党建工作,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统计等项工作。

4、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建设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5、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高水平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6、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残联、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项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7、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财务、审计监督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动员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治理作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调处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10、负责综合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与上级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

11、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

负责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法制、统战(民族宗教)、人武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审批基层党组织设置;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管理党费;负责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人选或代表的推荐、选举以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资、职称、考核等管理事项;指导镇党委、政府管理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协助对驻镇机构的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实施监督评议,对其考核、提拔、调任提出意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农村人才和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提供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承担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相关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农村新型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制订镇经济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发改、经信、物价等工作;协助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负责发展二、三产业及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等工作;配合水利、国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林、牧、副、渔业等工作;负责农业、蚕桑、水产、林业的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植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测报和防治;负责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建设;负责农业减灾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疫的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和预测报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重大疫病的预防、灭杀工作;负责畜牧、饲料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的统计工作;协助管理各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负责编制镇财政各类预算、决算,并报告执行情况;负责镇财政预算内外及其他收支的组织、管理、审核;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度和债务控制;负责审计工作;负责《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进行财务核算;负责对上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和村级资产、财务管理;负责镇财源建设,协调和配合国税、地税等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农村扶贫工作的调研、规划和开发;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农经综合服务,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规划建设局

宣传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评审组织工作;负责辖区内集镇改造、开发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业务咨询;参与审核镇各类规划建设项目,负责保管相关档案资料;负责农村道路、桥梁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采集环境信息,检查并报告环境污染隐患,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事业局(挂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牌子)

负责制订镇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城乡低保、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和残联、老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辖区内科技、教育、体育、卫生、文化、新闻等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配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合执法局

依法或受市、区相关执法部门的委托,统一行使辖区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职责;宣传集镇管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集镇绿化管理和养护;协助管理镇容村貌和乡村环境卫生;承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职能。

9、便民服务中心(挂招投标中心牌子)

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职能,提供行政便民服务。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协调驻中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指导、协调和统计工作;对驻中心各成员单位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提出办理要求、程序、标准和办结时限;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驻中心单位的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开展政务公开,做好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踏勘职能;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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