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6585C/2024-00158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简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四)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委托协助开展本区和指定区域的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据委托调查辖区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并提出意见。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协助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的许可、检查、处罚,负责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现场检查、质量问题处置和风险防控等工作。监督实施《中国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标准化战略和规划,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划。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区认证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发展运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处,依法处理专利侵权案件,负责知识产权信用管理。

(十七)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管理与监督科、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执法稽查科、人事教育科。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庆中路78号邮政编码:224001

联系电话:0515-88177315    消费维权热线:0515-12315

传真:0515-88351315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吴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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