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3-1805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3-09-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盐城市亭湖区气象局组织修订了《亭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成了征求意见、司法审查等必要程序,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一、起草背景

《盐城市亭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亭政办发〔2020〕57号)发布于2020年,由于近几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相关应急处置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政府机构的改革以及部门职责的变更,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流程,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有必要对《盐城市亭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亭政办发〔2020〕57号)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

亭湖区气象局于2023年1月启动《亭湖区气象灾害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盐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梳理相关政策、资料、数据,展开针对性调研并开始修订工作。8月10日,形成《预案》(初稿)。8月11日至8月15日,书面征求了所涉各单位意见,未收到修改建议。随后提请区司法局审查,9月5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完善形成了《预案》(讨论稿),于9月8日上报区政府履行审签程序。

三、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盐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盐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亭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阐述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气候特征、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主要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的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主要明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准备等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主要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启动、分部门响应、分灾种应急准备、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公布、应急变更与终止等内容。

第五部分“恢复与重建”主要明确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调查评估、征用补偿、灾害保险等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主要明确队伍、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应急保障任务。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奖励与责任、宣教培训与演练等内容。

第八部分“附则”主要明确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第九部分“其他”主要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名词术语、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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