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60J/2023-1700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6-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或烧荒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盐污防攻坚办〔202324号)有关要求,遵循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原则,切实加强秸秆、垃圾禁烧禁抛管控,强化各镇(街道、经济区)秸秆、垃圾禁烧禁抛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或烧荒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巡查时段

夏季520-630日,秋冬季1010-1231日。白天为8:3018:00,夜间为18:00至次日8:30,夜间由市执法局直属二分局值班人员负责。

三、巡查区域

在各镇(街道、经济区)以及新兴镇的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三个包保村开展巡查,重点对夏秋两季开镰起至农作物收割后的重点时期,对国省控站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同时,在禁烧期间外时段,也要督促指导各大块做好严禁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荒草枯叶工作。

四、巡查分工

亭湖生态环境局负责新兴镇的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三个包保村的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市执法局直属二分局负责各镇(街道、经济区)的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

1、总巡查组(区域:各镇、街道、经济区)

组长:孙鸿斌

成员:周军、成勤、江云光

2、巡查一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黄兴阳

成员:徐红、黄成桂、王玮、周蒋丹

时间:每月的1591317212529

3、巡查二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刘荣帮

成员:姚士芹、张春婷、徐维存、黄嘉敏

时间:每月的26101418222630

4、巡查三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王祥

成员:杨柳、陈爱莲、戴石平、唐嘉仕、胥煜、卢保利

时间:每月的37111519232731

5、巡查四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高军

成员:孙慧慧、吴霜、成友为、杨景磊

时间:每月的481216202428

6、巡查五组(区域:南洋镇、先锋镇、宝瓶湖街道)

组长:赵华利

成员:戴严、仓天鹏、唐志忠

时间:周一至周五

7、巡查六组(区域:盐东镇、黄尖镇、文峰街道)

组长:陈孙喜

成员:王晟、潘亚楠、卜益民

时间:周一至周五

8、巡查七组(区域:便仓镇、大洋街道、东亭湖街道)

组长:刘如华

成员:单文亚、罗风高

时间:周一至周五

9、巡查八组(区域:新洋经济区、新兴镇、五星街道、毓龙街道)

组长:季峰

成员:沈熠、邵春

时间:周一至周五

10、巡查九组(区域:各镇、街道、经济区)

组长:陈卉

成员:陈斌斌、唐志忠、卜益民、杨日祥、许寿良、殷晓宇

时间:周六、周日

五、巡查要求

(一)强化巡查检查。各巡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工作要求,深入一线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大块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点、黑斑或抛河秸秆、垃圾的问题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对发现地的时间、具体位置(经纬度)、焚烧或抛河面积等做好记录和水印相机拍照取证工作,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大块处置,并同时与市执法局直属二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卉,联系电话:66690459

(三)严格问责问效。各巡查组在巡查时要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严查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荒草枯叶行为。因巡查人员不认真履职巡查等行为造成后果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