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或烧荒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盐污防攻坚办〔2023〕24号)有关要求,遵循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原则,切实加强秸秆、垃圾禁烧禁抛管控,强化各镇(街道、经济区)秸秆、垃圾禁烧禁抛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或烧荒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巡查时段
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白天为8:30至18:00,夜间为18:00至次日8:30,夜间由市执法局直属二分局值班人员负责。
三、巡查区域
在各镇(街道、经济区)以及新兴镇的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三个包保村开展巡查,重点对夏秋两季开镰起至农作物收割后的重点时期,对国省控站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同时,在禁烧期间外时段,也要督促指导各大块做好严禁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荒草枯叶工作。
四、巡查分工
亭湖生态环境局负责新兴镇的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三个包保村的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市执法局直属二分局负责各镇(街道、经济区)的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巡查工作。
1、总巡查组(区域:各镇、街道、经济区)
组长:孙鸿斌
成员:周军、成勤、江云光
2、巡查一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黄兴阳
成员:徐红、黄成桂、王玮、周蒋丹
时间:每月的1、5、9、13、17、21、25、29
3、巡查二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刘荣帮
成员:姚士芹、张春婷、徐维存、黄嘉敏
时间:每月的2、6、10、14、18、22、26、30
4、巡查三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王祥
成员:杨柳、陈爱莲、戴石平、唐嘉仕、胥煜、卢保利
时间:每月的3、7、11、15、19、23、27、31
5、巡查四组(区域:新场村、甘露村、前营村)
组长:高军
成员:孙慧慧、吴霜、成友为、杨景磊
时间:每月的4、8、12、16、20、24、28
6、巡查五组(区域:南洋镇、先锋镇、宝瓶湖街道)
组长:赵华利
成员:戴严、仓天鹏、唐志忠
时间:周一至周五
7、巡查六组(区域:盐东镇、黄尖镇、文峰街道)
组长:陈孙喜
成员:王晟、潘亚楠、卜益民
时间:周一至周五
8、巡查七组(区域:便仓镇、大洋街道、东亭湖街道)
组长:刘如华
成员:单文亚、罗风高
时间:周一至周五
9、巡查八组(区域:新洋经济区、新兴镇、五星街道、毓龙街道)
组长:季峰
成员:沈熠、邵春
时间:周一至周五
10、巡查九组(区域:各镇、街道、经济区)
组长:陈卉
成员:陈斌斌、唐志忠、卜益民、杨日祥、许寿良、殷晓宇
时间:周六、周日
五、巡查要求
(一)强化巡查检查。各巡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工作要求,深入一线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大块秸秆、垃圾禁烧禁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和工作举措。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点、黑斑或抛河秸秆、垃圾的问题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对发现地的时间、具体位置(经纬度)、焚烧或抛河面积等做好记录和水印相机拍照取证工作,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大块处置,并同时与市执法局直属二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卉,联系电话:66690459。
(三)严格问责问效。各巡查组在巡查时要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严查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荒草枯叶行为。因巡查人员不认真履职巡查等行为造成后果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