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盐城市亭湖区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残疾预防关系全民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苏政办发〔2022〕31号),2022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盐城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盐政办发〔2022〕56号)均对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作出详细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区被选定为全省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制定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对于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指导并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促进全民身体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我区《实施方案》参照《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盐城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主体架构和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项内容。
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力争处于全省前列”。主要指标涉及25项,其中残疾预防知识宣传行动指标1项,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指标7项,疾病致残防控行动指标8项,伤害致残防控行动指标2项,康复服务促进行动指标7项。
重点任务包括实施残疾预防宣教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五大主要行动。五大行动坚持三级预防原则,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提出防控措施,工作涉及19项任务。
保障措施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对保障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实施提出了要求。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具体,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分工明确,总体上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三级预防并重的行动策略。建立三级残疾预防机制,分类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提高各行业、各类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二是突出各部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残疾预防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应用。
三是突出残疾康复全覆盖的保障目标。按照康复服务“人人享有”的目标要求,加强康复服务保障力度,全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