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制定《2023年“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强调2023年“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的目标,重点围绕提质“颐养在亭湖”品牌内涵,通过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争创“苏适养老”示范区,力争获评省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示范项目。
《工作要点》明确要实施社区养老首位行动,计划新建老年人助餐点5个,在继续织密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基础上,推动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亭湖模式”,实现每个中心日平均服务老年人达到80人以上、老年人满意度不低于80%的目标。新增市场化运营养老服务站点不少于5家,为不少于100户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和800名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装置和烟雾报警装置。要实施养老模式创新行动,统一亭湖养老“亭颐养”品牌标识、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筹划建设“亭颐养”数字养老超市,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拓展养老消费场景。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居家和社区联动的上门服务新模式,实现“1+1﹥2”的效果。鼓励养老企业按照“初期体验、形成依赖、激发需求、培育市场、连锁运营、发展产业”的模式和思路拓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市场。持续推进时间银行试点项目,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康复辅具共享试点。发挥照护保险功能作用,统筹配置养老服务资源,融合各类惠民政策,满足长期居家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需求。要实施康养产业集聚行动,指导各养老机构完善提升服务质量,协助做好推广宣传,提高床位使用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或转型为康养旅游公司,推动形成康养一体、旅养一体产业链。招引大型、知名养老企业,带资承接养老服务用房等闲置养老资产运营,建设品质化、高端化的康养项目。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要实施农村养老提升行动,夯实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各镇和新洋经济区各建设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不少于1个,加快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招引有经验、有信誉的养老企业承接运营,通过“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模式,保障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培育农村养老服务市场。要实施乐龄友好关爱行动,建立动态更新空巢独居老年人清册,加强巡、探访工作。推动老年人关爱由“家庭陪伴型”向“专业陪伴型”“社区陪伴型”转变,发挥专业社工作用,通过小组活动、个案服务形式,引导空巢独居老年人组建互助服务组,相互探访、抱团养老,密织空巢独居老年人探访关爱网。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支持社区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联助和志愿活动,彰显亭湖“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