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巩固“原居养老”基础地位,持续打造“颐养在亭湖”品牌,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幸福感,在《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苏财社〔2014〕254号)《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盐财社〔2017〕74号、盐民老服〔2017〕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的通知》(盐民养老〔2022〕1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基础上,结合区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管理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限
新一轮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由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服务对象
1.年满79 周岁户籍老年人;
2.年满70周岁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能力完好、轻度失能老年人;
3.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4.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5.低保家庭中79周岁以上老年人;
6.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失独老年人;
7.年满70周岁失独老年人;
8.年满75周岁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9.年满70周岁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10.1000名75-78周岁中度、重度失能的社会老年人。
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每小时40元,其中第一类、第十类对象每月1小时上门服务;第二类对象中能力完好老人每月1小时、轻度失能老人每月2小时上门服务;第三类、第四类、第八类、第九类对象中度失能老人每月4小时、重度失能老人每月6小时上门服务;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对象每月2小时上门服务。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条件的老人,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
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原则上是居住在辖区内亭湖籍老人,居住在主城区但非本辖区视情开展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区民政局依据最新低保名册、特困对象名册、尊老金发放名册、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家庭名册、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重点优抚对象名册、卫健委提供的失独家庭名册定期进行核对,凡不符合条件的停止服务,未开展服务的,及时督促服务公司根据老人需求开展相应标准服务。
三、服务单位
亭湖民政智慧平台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南洋镇、新兴镇、便仓镇、大洋街道、毓龙街道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由盐城禾康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接,盐东镇、黄尖镇、宝瓶湖街道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由南京索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东亭湖街道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由上海天与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接,文峰街道、五星街道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由江苏悦达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承接,先锋街道、新洋街道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由江苏杰豪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全区半护理(轻度、中度失能)、全护理(重度失能)的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暂时由盐城市亭湖区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服务(计划2023年10月重新组织招标)。
四、服务内容
以下服务为居家上门服务基本内容,具体按照亭湖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执行。
1.助餐。为老年人上门做饭、上门送餐或陪伴老年人到助餐点集中用餐。
2.助浴。于老人家中提供泡浴、坐浴、淋浴、擦浴等洗 浴服务,或陪同老年人到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公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机构享受洗浴服务。
3.助洁。为老年人提供起居照顾、理发修面、个人清洁、居室清洁、物品收纳、物品清洁等清洁服务。
4.助医。为老年人提供陪同就诊、代为买药、基础照护、 住院服务、用药指导、防疫指导、就医咨询、辅具消毒等医疗协助服务。
5.助康。为老年人提供体检保健、康复保健、安全指导、现场理疗、舒缓服务、辅具租赁、术后护理等健康服务。
6.助急。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定位、 一键呼叫、安全检修、 紧急开锁、紧急转运、物品维修、农业服务、房屋维修、法律服务、信息咨询、政策解读等服务。
7.助娱。陪同(组织)老年人参加社区活动,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文化娱乐、陪同外出等服务。
8.助学。为老年人提供防范诈骗、教育培训、阅读服务、家庭园艺等学习指导服务。
9.助办。为老年人提供代购物品、代缴费用、代寄物品、代领物资等办理服务。
10.助谈。帮助老年人与子女、亲友线上视频通话。
五、服务流程
1.申请。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初始名册由区民政局直接提供,符合条件的未享受服务的老人自行向所在地村(居)提出申请或由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承接主体安排人员协助申报,镇(街道)、村(居)可直接将未享受服务的老人相关信息推送给区民政智慧平台(0515-88848888)。申请对象身份认定由各级民政条线工作人员负责核对,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评估。老年人生活能力状况是开展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的重要依据,符合条件但未参加过生活能力状况评估的人员先按最低标准开展服务。需要参加评估和失能等级提升的老人,由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承接主体协助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定期组织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确定新的服务标准。
3.服务。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总体按照“预约工单-定位签到-工单核签-定位签出-服务回访”的程序,依据居家上门服务清单,结合老年人需求和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过程中,助老员要做到尊老、爱老、敬老,认真倾听老年人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更新个性化服务清单。
4.评价。充分利用回访制度,开展线上线下回访,调查老年人满意度和服务质量,及时将老年人评价结果计入各服务单位月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奖惩措施,形成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质量的程序闭环。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充分认识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是“颐养在亭湖”的重要内容,加强与镇(街)派出所、网格员管理部门等条线的协作,定期汇总新增符合服务条件的老人信息,及时推送区民政智慧平台(0515-88848888)或辖区承接服务主体,协助承接服务主体定位新增服务对象的住址,并跟踪督促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二)强化服务监督。各镇(街道)民政办要组织村(居)常态监管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服务质量,对弄虚作假的、群众反馈投诉事项,组织进一步核查,及时约谈提醒承接服务主体负责人并报送至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合同相关责任条款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这项民生实事知晓率实现全覆盖。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进行深入摸排,积极协助符合条件对象进行申报,实现应报尽报、应服务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