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亭湖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网站地址: http://www.tinghu.gov.cn/。
指定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公开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515-89881219。
(三)公开时限
以本局名义发布及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局提出申请。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联系电话:0515—89881219。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指定的地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亭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页面,在线选择“提交部门”后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