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就该单位所需的亭湖区普法微视频制作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2年亭湖区普法微视频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项目预算(限价):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要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进行重点普法宣传。通过录制普法微视频,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拓展普法宣传新媒体渠道,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拍摄方向主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安全、农业支持保护、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相关法律拍摄普法视频。拍摄任务是以选定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拍摄成 5个成品微视频。
2、预算金额(限价):15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完成微视频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备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微视频制作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三年及以上微视频制作经验。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微视频制作业绩,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5日,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8月18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大地苑32号楼107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15:00;
开标地点: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大地苑32号楼107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515-8988041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鲍晓阳,联系电话:1396190251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注: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