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做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通过集中检查,及时发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实施闭环整改。现根据我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紧密结合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分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科。
三、检查时间
此次专项大检查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
四、检查重点
排查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突出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的现场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严格实行气瓶条码管理,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复检工作,禁止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安全装置失效引发突发性事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持续提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前未书面告知和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持续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发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立即停止使用,落实检验要求。
在检查中要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项目表,检查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是否及时消除。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分局、各职能科室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提高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使用单位合法、合规使用特种设备,坚决杜绝特种设备相关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组织监管人员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做好工作统筹。要统筹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严格工作纪律。安全专项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地防疫措施,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