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高从事粮食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养老金”待遇水平,结合前期改革试验试点情况,制定了《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2.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22-14365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 | 发文日期 | 2022-04-12 |
| 文号 | 亭政办〔2022〕2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时效 | 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亭政发〔2025〕7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 ||
【废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高从事粮食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养老金”待遇水平,结合前期改革试验试点情况,制定了《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2.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