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亭湖实际,制定了《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经2022年3月3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一共分为九章,分别为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原则、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内外事活动制度、督促检查、自身建设、附则。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22-16351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