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2-1416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2-01-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健全我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盐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亭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预案》共九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等方面。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明确组织架构体系,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应对工作需要,可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成立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住。主要明确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第四章应急响应。主要明确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后期工作。主要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事发地镇(街道、经济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第六章应急保障。主要明确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主要明确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第九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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