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2-16338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2-11-29
文号 亭政办〔2022〕7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精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5号)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颐养、老有所乐、老有作为”,让“亭湖夕阳红”成为打造“首善新城”的特色名片,现根据省、市、区委党代会精神,制订“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全龄友好、全域均衡、全面提升”,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部署,把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融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需求导向,构建社会、市场、家庭“三位一体”和养老、医疗、文化“三方联动”的亭湖颐养新模式,建设优质、高效、幸福的老年人颐养城市区,以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助力“五新”主城建设,推动人民生活不断迈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层级。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社会尊老、环境适老、社区颐老、产业康老、文化乐老”的思路,推动和完成老龄颐居、居家颐享、身心颐康、幸福颐和等“四大工程”建设,用三年时间打造在全市领先、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颐养在亭湖”特色品牌。

2022年,启动“四大工程”建设。完善政策和推进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初步形成社区环境适老化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康养产业集聚增效、敬老孝老文化健康发展的“亭湖路径”和“亭湖模式”,“颐养在亭湖”品牌内涵和体系初步形成。

2023年,加快“四大工程”建设。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综合示范基地,提升社区颐养功能,康养产业集聚效益初步形成、敬老文化氛围浓厚,老年人幸福感显著增强,“颐养在亭湖”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

2024年,全面建成“四大工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全面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养老保障更加有力、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更加优化、产业发展更加高质,康养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老年人幸福感持续提升,“颐养在亭湖”品牌成为亭湖高质量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适老环境,建设“老龄颐居”工程

1.推进社区适老化建设。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新建居住小区提倡人车分流模式,加强步行系统安全设计和空间节点标志性设计。在新建小区符合适老化建设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住宅无障碍公共设施提升,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进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2022年,完成适老化改造小区20个;2023年,再完成适老化改造小区20个;到2024年,基本完成全区所有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2.加快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依照全省家庭适老化建设标准及规范,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为6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一键呼叫设备。2022年底,完成适老化改造900户以上、独居老人家庭一键呼叫设备安装1000户以上;到2023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家庭全覆盖;采取“政府引导+个人出资+企业让利”方式,鼓励更多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安装一键呼叫设备,到2024年,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覆盖率、一键呼叫设备安装率全市领先。

3.提高社区养老设施达标率。严格落实《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备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养老用房由区民政局统筹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通过租赁、置换配齐。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成率,2022年,城市社区达30%以上、农村社区达20%以上;到2023年,城市社区达50%以上、农村社区达30%以上;到2024年,城市社区达80%以上、农村社区达50%以上。

4.打造高质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按照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要求,建设具备助餐、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2022年底,7个城市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全部建成,并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

5.推广“嵌入式”养老服务站建设。支持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入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加大本土专业机构培育力度,推广“一址多点”模式实施连锁经营。2022年,建成5个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站;2023年,再建成10个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站;到2024年,实现有条件的社区全覆盖。

6.加快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点建设。印发《亭湖区“长者幸福食堂”建设方案》,全面推广老年助餐工作,按照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能同时容纳50人就餐的标准建设“长者幸福食堂”,2022年,建成10个以上;2023年,再建成10个以上;到2024年,实现有条件的社区全覆盖,并向农村社区延伸。推进老年人助浴点建设,到2022年,建成示范性老年人助浴点2个以上;到2023年,各街道建成老年人助浴点1个以上;到2024年,实现有条件的社区全覆盖,并向农村社区拓展延伸。

(二)提质社区养老,建设“居家颐享”工程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聚焦老年人生活需求、照护需求、社会参与、生存安全等方面,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定期动态发布管理,逐步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到2022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受生活能力评估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23年,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到2024年,实现7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

2.提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联动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五社联动”机制,引进市场竞争模式,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频次和时长,丰富上门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采取“政府购买+个人自付+时间银行提取”的方式,2022年,80周岁以上常住老人全覆盖、特殊困难对象全覆盖,7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享受居家上门服务1000人以上;2023年,7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全覆盖;2024年,力争75周岁以上所有老人接受上门服务实现全覆盖。

3.建立数字养老服务体系。开展“科技+养老服务”行动,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争创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成立全区养老服务指挥中心,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保障、资金监管、安全管理等基础信息的分类分级互联共享。依托智慧网络平台和相关智能设备,为老年人的居家照护、医疗诊断、健康管理等提供远程服务及辅助技术服务。

4.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在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方式的同时,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引导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设置针对老年人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课程,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满足老年人智能消费新需求。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发动各类科技志愿服务团队深入社区、农村,聚焦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常态化开展助老类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学。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中国平台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与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让广大老年人更好更快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

5.拓宽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的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康复辅具共享试点,支持社区养老设施提供康复辅具租赁,并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指导。试点“时间银行”养老服务,鼓励大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社区层面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健康教育,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到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不低于70%;到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90%以上、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不低于80%。

(三)发展康养产业,建设“身心颐康”工程

1.优化康养产业发展布局。坚持产业集聚、错位协同、特色发展,发挥人口集聚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布局一批综合型康养产业项目,着力打造高品质康养宜居地。积极开展康养产业专题招商,加大专业型、综合型康养项目招引力度,推出更多融养生养老、特色诊疗、健康服务、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优质康养产品。利用世遗优势,以河海湿地、特色花卉、丹顶仙鹤、森林氧吧、温泉养生为特色,做足生态+康养、休闲+康养文章,聚力打造“一中心两基地”,即千鹤湾康养中心、大洋湾康养基地、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运营康养主题民宿,推动生态旅游康养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异地养老合作,吸引长三角地区资本举办或合办专业性的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跨区域医疗养老合作中心。加强康养品牌宣传,依托长三角地区康养产业发展论坛等平台,定期举办康养项目推介活动,形成推介目录,宣传推介亭湖生态资源、康养优势,吸引多层次、多年龄段消费群体来亭旅居养生、抱团养老,扩大亭湖康养品牌影响力。

2.构建养老服务市场化格局。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信息通信、文化旅游、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带动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上下游产业相配套的各类企业和平台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努力形成较高程度的养老服务细分市场。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展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等需要,支持企业重点开发适合老年人消费使用的新产品。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卖店和网上商城,促进老年产品流通、扩大销售,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需求。

3.优化养老机构功能结构。引导机构养老向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健全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评定体系和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重点建设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到2022年,建成全市一流的福利院,推动千鹤湾养老中心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进省内外知名养老企业运营,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到2023年,争取创成省级养老服务综合示范基地,支持机构养老市场化运营;到2024年,形成“普惠与特色共存、兜底与竞争共促”的良性机构养老市场。

4.推进医养联合体建设。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护理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专业护理区,优化功能结构布局,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全周期养老服务,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2022年,建成盐海医院老年护理院;2023年,悦达仁逸康养中心正式对外运营;2024年,建成“金拐杖”养老护理院并正式对外运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建设老年护理床位,2022年,建成文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护理部;2023年,建成南洋镇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护理部;到2024年,全区医养结合机构达8个以上,护理型床位总数达3000张,占比达70%以上。

5.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探索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园等模式,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工站,建立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等特殊老年人群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持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支持优质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连锁运营农村敬老院和村居养老服务设施,并拓展家庭照护业务。南洋、新兴、便仓敬老院逐步转型升级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6.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围绕社会急需紧缺的养老护理、健康管理、专业社工、营养配餐、心理咨询、中医保健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常态化开展岗前培训、在岗轮训和转岗实训,强化从业人员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能力素质培养,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将养老护理员列为职业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到2023年,扶持成立2家以上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300人以上,其中通过职业技能评价的比例不低于85%;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2022年达80%以上,2023年达90%以上,2024年达95%以上。

(四)打造颐养文化,建设“幸福颐和”工程

1.进一步造浓尊老亲老孝老浓厚氛围。接续大力弘扬敬老孝老美德,定期开展内容丰富的孝道文化践行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主动承担赡养义务,鼓励支持创建国家和省市“敬老文明号”,营造敬老养老的良好氛围。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以购买服务方式,采取公益创投的形式,在全区实施温暖夕阳、暖巢行动、康健助老等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2022年,开展项目10个以上;2023年,开展项目20个以上,并培育全省优秀社会工作项目1个以上;2024年,在实施的项目基础上,培育出全国优秀社工项目1个以上,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老年人关爱服务品牌项目。

2.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老年人的声望隆重、经验丰富、时间自由、善于团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法律援助等事业,支持社区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联助和志愿活动,彰显亭湖“夕阳红”。积极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活动场所,配建有利于各年龄群体共同活动的健身和文化设施,为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经费保障,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尤其是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积极需求。

3.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承办好一年一度的老年文化节。鼓励社区自设老年教育学习点或与老年大学、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合作在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发展农村社区的老年教育,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手段,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加大对“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传。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互动、邻里互助的社区活动,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统筹推进颐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区民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完善“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体系完整、相互衔接、联动高效的政策环境。各镇(街道、经济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的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强化经费保障。要聚焦“一老一小”问题解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补助的原则,统筹安排经费预算,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保障“颐养在亭湖”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颐养事业,多渠道、多元化、多层级增加颐养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将重点工程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工程予以实施保障。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投入使用绩效的监督,确保规范高效运行。

3.强化宣传推介。认真做好“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宣传推介,让“首善主城区、颐养在亭湖”“颐养在亭湖、幸福度晚年”等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凝聚力量,锻造和擦亮品牌标识。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养老工作的亮点与成绩,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20篇以上,形成强大的正面宣传氛围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强化督查考核。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加强对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题汇报、通报反馈等形式,确保“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四大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区委区政府督查中心要加强过程督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通报进展,确保各镇(街道、经济区)、各部门单位责任到位、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推动“颐养在亭湖”品牌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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