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民政局:
根据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民政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函>的通知》(盐住建科〔2022﹞15号)文件精神,区住建局联合区民政局制定了《亭湖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报送。
附件:亭湖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顾 鹏 联系电话:15365662630)
亭湖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群众关切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便民服务,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完整居住社区。在全区深入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点带面试点先行,计划选取万户新村、北林、凌家桥3个社区进行试点,自2022年10月起,为期2年,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设探索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经验。
二、试点内容
(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完整社区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安防、停车及充电、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鼓励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在闲置空地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依据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商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三、实施时序
(一)宣传启动(2022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全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细化量化试点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街道、经济区要按照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二)试点创建(2022年12月—2023年12月)。相关街道要按照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试点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完成时间节点等,试点创建工作方案报区审批后,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三)评估验收(2024年1月—8月)。在社区自查,街道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3个试点创建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四)总结命名(2024年9月)。区委、区政府适时召开全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五)全面推广(2024年10月-12月)。通过以点代面试点先行,全区深入推广学习试点社区成功经验做法,探索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试点社区所在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试点建设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及金融服务支持等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居住社区建设、认管认养绿化养护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对社会资本项目融资、公司融资等予以信贷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完整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相关街道(经济区)、各有关部门要边实施边总结,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要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