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制定新兴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部署,以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切入点,高度重视排查及时发现金融风险苗头,有效管控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蔡珣玠同志任组长,副书记王迎春同志为副组长,明确王迎春同志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宣传办、综治办、经发办、财经办、农业中心、市监分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和各责任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金融稳定,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分工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处非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本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二)明确部门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1.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区政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处非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构筑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体系、齐抓共管的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有效的性质认定体系、稳妥有力的善后处置体系和及时灵敏的信息汇总报告体系。对发生在镇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处置,并立即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2.村(社区):负责各辖区的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各村(社区)应建立处非监管台帐,负责对村(社区)内的单位、住户排查了解,发现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对镇各部门、单位牵头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密切配合,提供工作线索。加强处非宣传力度,开展宣传工作。
3.经发办:贯彻落实区、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协调配合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清理整顿等工作。切实发动各方面力量,解决影响基层金融稳定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金融风险的蔓延扩散。
4.宣传办:开展镇内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积极利用宣传海报、宣传资料、新媒体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5.综治办:通过信访渠道,及时掌握有关非法集资活动信息,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信访接待工作。
6.派出所: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和适用治安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案件和适用行政拘留的涉非违法案件。
7.市监分局: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举报线索进行调查;监测检查媒体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非法广告,提供相关违法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依照工商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等。
8.财经办: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涉及的财政政策法规方面给予工作指导和政策解释。
9.农业中心:负责农业、林业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预警,对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与查处。
10.城管中队:负责对沿街商铺、涉非广告牌和小广告等进行排查和清理,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排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沟通,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日常监管和定期排查等信息采集渠道,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建立健全“反应灵敏、预警及时、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监控预警工作体系,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预警工作。
(二)立案交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群众举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应按规定的程序予以立案、登记,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重大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在立案的同时要及时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报告。对属于系统内的非法集资案件,应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交办。
(三)性质认定。各职责部门单位对政策界限清楚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以及上级部门单位交办的非法集资案件,要立即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性质认定。对自身难以认定或认定不准的非法集资案件,及时报告区相关部门。
(四)依法处置。对已经认定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各职责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移送交办。在上级的统一组织下,依法、认真进行查处并负责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清退及善后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
(五)信息沟通。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信息汇总报告制度。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
(六)宣传教育。在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剖析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四、工作要求
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和人员,加强监管,形成打防并举、疏堵并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