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对象
具有盐城市亭湖区户籍、本人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健康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培养计划
2021年我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共6名。其中,本科2名,临床医学专业,培养院校是扬州大学;专科4名,临床医学专业,培养院校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三、填报程序
1、我区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后,填报我区定向生志愿。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全程负责。
2、考生被我区定向生志愿录取后,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与亭湖区卫健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定向就业协议书》及《录取通知书》到培养院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优惠待遇
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
五、就业安排
定向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亭湖区卫健委报到,参加定向招聘或公开招聘考试到计划需求的乡镇卫生院(涉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期至少须满6年,期间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本科生3年、专科生2年),培训时间计入服务年限。
1、定向招聘:按照毕业生人数的50%比例,设定招聘岗位人数,定向招聘入编,未入编人员安排在我区乡镇卫生院(涉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待遇参照单位同类型人员。
2、公开招聘:对毕业当年参加“定向招聘”考试未能进编的定向医学生,可参加我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开招聘考试。
定向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六、违约情形
以下情形将视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
1、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或有4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2、未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3、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服务时间未满6年;
4、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5、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对于发生违约的定向生,应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按照相关规定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具体政策规定以相关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亭湖区卫健委。联系电话:0515-68552880,6855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