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就该单位所需的亭湖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亭湖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项目预算(限价):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对亭湖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申报的10家主体、1家乡镇的台账资料进项审核,开展现场核查、走访,并出具具有法律效用的核查审计报告。
2、预算金额(限价):6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上述要求。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保证明),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获取
1、发放时间:自询价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1039055038@qq.com】进行报名(工本费:¥300元)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4月20日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9:00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亭湖区希望大道59号)417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亭湖区希望大道59号)417室。
六、采购人情况
(一)采购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880416;13485213129 ;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15358250867;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注: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