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环党组〔2020〕6号
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人员
配置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的通知》(盐环办〔2020〕28号)要求,我局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由于我局工作人员缺编严重,为确保工作、任务不脱节,经研究决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暂设在环监局办公室,由季峰同志兼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王玮、卢保利、陈琪为工作人员,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工为:王玮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卢保利负责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工作,陈琪负责放射源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