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1069X/2018-0960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委农办 发文日期 2018-04-28
文号 亭委农〔2018〕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印发《关于推进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的通知

印发《关于推进农经扶贫系统

“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2018年度)》的通知

 

各镇农经站,街道、经济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本办各科室(站、中心):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的通知》(亭委办〔201827号)精神,制定了《关于推进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关于推进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

 

为巩固提升2017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取得的积极成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今年持续深化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策应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提升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创新推动,真正做到以正风肃纪推动改革发展、保障民生实事落实,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亭湖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必须把问题导向贯彻始终,在解决农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深入查纠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惠农政策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紧盯基层干部队伍“四风”问题隐身变异的新形势、新动向。实行清单化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项目化制订罗列重点任务和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做到找准重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

2.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不松劲、治本不松懈,突出治标重点,研究治本之策,力求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在治标层面,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脱贫攻坚和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农民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处理信访矛盾集中、化解难度大、时间跨度长、越级访比例高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信访调查处理不到位、稳控措施不力、无理访打击乏力、工作人员在信访化解中谋取私利等行为;在治本层面,要切实聚焦源头治理,在认真总结提炼治标成果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出台新的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3.坚持创新推动。当好创新实践的主角,发挥贴近基层一线“接地气”的优势,以创新思维突破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做到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效能、向改革要成果;区委农办各科室要积极加强调研督导,指导基层出经验、出成果,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改革创新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加快推开,放大改革效应。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两大监管系统运行质量。针对“三资”管理和脱贫攻坚两大监管系统在运行稳定性、安全性和应用常态化、实效化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围绕实现“系统运行正常和系统应用正常”两大目标,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在6月底前全面达到“三个及时”:一是数据资料录入更新及时。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扶贫对象、项目资金等数据资料全部准确录入,数据库和门户网站做到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和公开推送。二是预警信息交办处理及时。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定期交办处理的常态化机制,切实做到利用监管预警功能推动工作开展。三是系统功能优化运用及时。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加快“三资”管理系统供求对接、在线交易、手机APP等功能投入应用,组织对区镇两级职能部门和镇村工作人员进行扶贫政策、“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和手机APP操作等专题培训,确保系统有效运用。

牵头领导:潘晓东、薛建民

责任科室:扶贫科、经管站

(二)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放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产权交易”“一网四化”优势效应,加强组织力度,推进清产核资、土地确权和相关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以定项限额为重点的村级财务预决算、村级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村务卡结算管理。扎实组织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创新试点,便仓镇、新洋经济区开展村会计异村任职试点,大洋街道大星村开展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试点,新兴镇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集中代理记账试点,南洋镇开展镇级农村产权交易站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试点,试点工作在515日前完成。20181031日前总结提升、充分挖掘、逐步推广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政策性、制度性成果,并适时在面上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源头防范和遏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微腐败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领导:潘晓东、薛建民

责任科室:农经科、经管站

(三)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管规范化建设。围绕 “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6 个方面,结合前一阶段扶贫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管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三查三治”:

1.查责任、工作、政策是否落到实处,治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重点治理:各级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推动力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够,村干部在扶贫对象民主评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软松;部分干部对脱贫攻坚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消极懈怠影响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对各级出台的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救助扶贫、社保扶贫、危房改造、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实施指导督促不够,落实不到位、打折扣;应落实到村到户的政策措施没有精准落实,等等。

2.查识别、施策、脱贫是否精准可靠,治形式主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重点治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或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帮扶对象;不注重政策措施针对性,简单地用行业普惠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尊重群众意愿,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与经济薄弱地区实际状况和低收入人口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粗放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混乱、投入回报不清,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低收入农户获益少;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机制不健全,扶贫成果不可持续;脱贫退出不坚持标准和程序,搞“洗澡”脱贫、数字脱贫;虚报脱贫成效;在督查巡查、考核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等等。

3.查程序、规范、廉洁是否符合要求,治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贪赃枉法。重点治理:不遵守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程序性要求,搞随意操作;扶贫资金账目混乱、虚开虚列,设立“小金库”结存扶贫资金,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虚假申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扶贫小额贷款;冒领、私分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贪污、挤占、挪用等严重问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浪费损失,等等。

牵头领导:薛建民

责任科室:扶贫科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推进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是区委、区政府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的新形势下作出的重要部署。农经扶贫系统要直面农村、直面农民,各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推进农经扶贫系统“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基层基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的支持下,主动对标,积极作为,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细化行动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经济区)农经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制定具体方案,深度参与组织实施全过程,确保任务分解到岗位、时间明确到节点、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造浓氛围。要结合农经扶贫系统的职能定位,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基层农经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纪观念;要进一步加强系统队伍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充实力量,切实解决好基层年龄老化、知识退化、能力弱化、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尤其要重视一线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确保能够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和农经工作信息化新需求。严格执行联络员信息互通机制,各镇、街道、经济区农经职能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传送和面上工作布置的沟通联系。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务求实效。在自觉适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的新形势下,全区农经扶贫系统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围绕深化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清单,严密工作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实现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常态化。加大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推进力度,每季度进行1次情况通报,半年召开1次推进会。健全工作成效评价机制,把成效评价交给农民群众。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鲜明导向,切实以正风肃纪新成效回应农民群众新期盼。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