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新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7日
|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14-02300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4-06-07 |
| 文号 | 亭政规发〔2014〕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时效 | 根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亭政发〔2025〕7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 ||
【废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新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