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新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根据2014年5月30日盐城市亭湖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批准将水上新村改造等项目增补纳入我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同意将水上新村改造(一期)等7个项目补充纳入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计划依法实施。
附件:增补纳入区2014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项目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0日
